转炉厂一区、二区中包倾翻系统扬尘治理EPC总承包工程(重)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

发布时间: 2024年05月08日
摘要信息
招标单位
招标编号
招标估价
招标联系人
招标代理机构
代理联系人
报名截止时间
投标截止时间
关键信息
招标详情
相关单位: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一、 项目名称:转炉厂一区、二区中包倾翻系统扬尘治理EPC总承包工程(重)
二、 项目招标编号:(略)
三、首次公告日期:(略)
四、更正事项、内容:(略)
五、各投标单位:
现对转炉厂一区、二区中包倾翻系统扬尘治理EPC总承包工程(重)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:
序号
招标文件
条款
原文内容
澄清后内容
1
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→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
第22条 补充条款
14.2.1预付款支付
(1)设计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设计费的10%。
(2)设备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费的15%。
(3)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%。
预付款支付期限:合同已签订且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,并满足以下条件:
(1)承包人(略)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发包人审批、√勘察开始现场施工后,发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的10%支付设计、R勘察预付款。
(2)承包人提交等额设备费预付款的预付款保函,并将主要设备(详见 )采购合同书和预付款申请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发包人审批后,发包人按合同设备费的15%支付设备费预付款。
(3)确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,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(以发包人签发(略)),并将(略)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发包人审批后,发包人按合(略)。
第22条 补充条款
14.2.1 预付款支付:
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:
(1)设计费预(略)。
(2)设备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费的15%。
(3)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%。
预付款支付期限:合同已签订且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,并满足以下条件:
(1)承包人将设计计划和预付款申请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(略),发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的10%支付设计费预付款。
(2)承包人提交等额设备费预付款的预付款保函,并将主要设备(详见 )采购合同书和预付款申请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(略),发包人按合同设备费的15%支付设备费预付款。
(3)确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,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(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),并将(略)(及对应金额发票)提交(略),发包人按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%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。
六、请各投标人按 澄清 文件执行,其余内容不变。
七、(略)
招标人:(略)
招标代理机构:(略)
地址:(略)
地址: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-137号
联系人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电话:(略)
电子邮件:(略)
招标代理机构:(略)
2024年5月8日


招标进度跟踪
2024-05-08
答疑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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